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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实验的管理规定

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关于学生开放实验的管理规定

为充分发挥我院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设备利用率,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鼓励学生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比赛,但也要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指导教师将需要参加比赛的学生统一填写“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并将电子件和指导教师签字后的打印件提交到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分配确定相应的实验室。

2. 指导教师提前将开放实验的药品和耗材填写“实验材料采购计划表”上交实验中心,以便提前采购。

3. 开放实验药品、耗材由实验指导教师到库房领取,并履行领用手续,严禁学生领取药品。

4. 凡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由指导教师组织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并签定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5. 开放实验以指定的实验室为主,其它实验室在无课的情况下获得实验技术人员同意后才能进入。

6. 开放实验由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实验橱并进行登记。原则上实验药品、耗材齐全,学生写好实验预做方案后才能进行实验。

7. 学生每次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人员进出记录表”,原则上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验期间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操作规程,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则终止其实验。

8.实验期间如用到危险化学品或高压、高温、高速的仪器设备,一定做好实验防护,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规定和仪器操作规程。时刻注意实验室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如有事故迹象,应立即停止实验。

9.如需使用大型精密仪器的由指导教师向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员同意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操作,严禁学生自己使用大型精密仪器。用完后将仪器恢复常态,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10.实验时必须穿实验服。实验期间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许喧哗、打闹,不得使用电炉烤火,不得在实验室内煮、吃东西,不得吸烟。

11.实验期间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及实验材料,不得将实验用品带出实验室。凡在实验中损坏或丢失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主动说明原因,不可推卸责任。

12.放假期间和晚上原则上不得进入实验室,如需进入实验室由学生写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后交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13.每次实验完成一定要归还所借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将实验室整理干净,实验危废物品分类收集,存放,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或丢弃。认真检查水、电、门窗等实验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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